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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市民阿皂(化名)告诉《明报》,他怀疑宣传片可能涉嫌违反《小型无人机令》及《私隐条例》等,包括在禁飞区拍摄方面,没有向民航处申请豁免、偷摄他人办公室,及追逐拍摄飞行中的直升机等。
《明报》也两度向民航处查询涉事片段有否违反《小型无人机令》,处方第二次回应时说,正按既定程序跟进,详情不便透露。
大疆创新回复《明报》查询时说,相关宣传片由与公司合作的内容创作者拍摄,合约要求相关操作须遵守当地法例及做到安全飞行。民航处曾向其了解详情,而公司十分重视事件,为减少市民不必要担忧及负面影响,在接获处方询问后已马上将片段从公司官方平台下架。公关口头补充称,相关内容创作者可能没有申请豁免。
无人机公司大疆创新在视频平台发布新以香港为拍摄背景的新产品Inspire 3宣传片,被指可能没有获得豁免,便在属于禁飞区的维港上空拍摄夜景,违反香港《小型无人机令》。
《明报》报道,大疆创新在5月8日将相关宣传片从官方YouTube频道下架,不过在社交平台微信上,自称“悟影传媒创始人”的用户“David Lee”,仍保留4月14日上载的涉事宣传片,提到荣幸参与拍摄,团队两度赴港拍摄。
据香港《明报》星期天(6月11日)报道,这段长达3分41秒的宣传片以《摩登香港》为题,拍摄范围涵盖维港、葵涌货柜码头、黄埔新天地及铜锣湾崇光百货大型显示屏等,在夜间穿梭维港两旁摩天大厦。大疆创新将视频上传至视频平台Youtube。
阿皂4月就此事向民航处投诉,并引述处方称会跟进,但举报后超过一周后,相关片段仍在;经多番查询后,仅获处方答复“不便透露”。他认为,有关拍摄团体无视法例,大张旗鼓地在网上分享片段仍未获相关单位正视,使合法申请的无人机拍摄者感非常气愤。
根据法例,不论用作消闲或商业拍摄用途的小型无人机均须符合法例要求,违者最高可判囚两年及罚款10万港元。
《小型无人机令》去年6月1日生效后,香港警方公布至今已拘捕20人,其中3人被定罪,两人被罚3000港元(514新元),另一人被罚1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