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7日讯建工修复(300958.SZ)股价截至今日收盘报17.57元,跌幅2.66%。
昨晚,建工修复披露《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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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2,5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EPC项目、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水环境修复提升工程-人工湿地修复EPC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预告公告日,建工集团持有公司46.0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国资委持有建工集团100.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假设按照本次发行股份1800万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建工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不低于40.8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市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矿山修复业务、水环境业务等环境修复业务的实力和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积累行业成功经验,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随着公司业务布局的不断完善,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流动资金需求也不断增加。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的满足公司业务迅速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据建工修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5,664,12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发行价格8.53元/股,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侯世飞、宋双喜。
建工修复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4,214,943.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3,351,225.87元。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58,606.11万元,全部用于修复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市场营销网络强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建工修复发行费用总额为4,086.37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2925.09万元。
据建工修复2022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0亿元,同比增长17.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78.55万元,同比增长9.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90.49万元,同比增长10.7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亿元,同比减少330.73%。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本期金额为7777.84万元,上期金额为5721.11万元。
公司2023年4月22日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股本142,656,4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5,820,822.7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据建工修复2023年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3亿元,同比增长29.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2.01万元,同比增长9.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53.83万元,同比增长5.8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52.21万元,同比增长3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