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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从事多年空乘管理工作的黄女士受访时说,如果纯粹因为视觉审美的考虑就剥夺体型偏胖的空乘正常工作的权利,绝对是就业歧视。出台、执行这样的规定对于作为劳动者的空乘,丝毫没有尊重。
上游新闻星期四(6月8日)报道,海航明确对女乘务员的体型、体重进行不同等级的管控,超出标准体重值10%的空姐,需立即停飞并减重,超重5%、未超10%则给30天自行减重。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受访时说,海航这一规定增加了劳动者的劳动义务,如未经过合法的法律程序制定相关劳动规章,就对于劳动者的体重进行限制,是违法行为。
(重庆讯)海南航空公司今年6月初发布通知,要求超出标准体重值10%的女性空中乘务员“立即停飞减重”。专业法律人士称,这一举措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