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5368 股票简称:蓝天燃气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三年五月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
[2023]344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蓝天燃气”、“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会同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
就《落实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现将贵所《落实函》有关问
题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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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问题 1:请发行人进一步修订完善“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募投项目具
问题 2:请发行人全面梳理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充分性,
并在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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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请发行人进一步修订完善“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募投项
目具体的测算过程、关键指标及依据。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募投项目具体的测算过程
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以下简称“村村通工程”)包括驻马店下属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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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 注
本项目效益测算依据主要为《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及
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文件与政策法规,项目运营期按 20 年测算,具体测算过程如
下:
年均销售收入=区域用气量不含税天然气销售单价
(1)用气量
区域用气量=居民用户生活用气量+居民用户采暖用气量+未预见量。
居民用户年生活用气量=居民用户耗热定额(MJ/人·年)现状人口(人)
÷天然气低热值(MJ/Nm3)。
居民用户耗热定额的取值参考各地管道天然气居民耗热指标平均值,确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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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作为效益测算关键指标的详细分析见本题第(二)部分回复。天然气低热值
按照城镇管网设计规范取值为 33.8MJ/Nm3。
居民用户采暖用气量=居民用户采暖耗热指标(m3/户·年)现状人口(户)
采暖率。
根据《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城镇供热管网设
计规范》(CJJ34)推算,居民用户采暖耗热指标为 654m3/户·年。现状人口为可
研机构通过当地民政局统计的各乡村合计人口。依据乡村清洁取暖计划,居民用
户以电采暖和天然气采暖为主,本次募投可研机构根据自身丰富的天然气市场项
目可行性分析经验,参考周边现有村庄采暖率,乡村天然气采暖率按 50%谨慎考
虑,以适应不同用户的使用需求。
未预见量=管网的漏损量+因未预见新情况超出原计算的供气量。
鉴于统计资料的有限性,未能公开渠道查询到驻马店市农村人口空心化率。
本次募投可研机构充分考虑了农村人口空心化情况,农村空心化已包含了城镇化
推进、人口迁出等因素,基于谨慎性考虑,空心化率平均取值 20%,本项目 8
个子项目平均按统计乡村现状人口的 80%预计有效人口用气量,测算项目年销售
收入。
(2)天然气单价
各县天然气销售单价根据当地发改委定价,本项目按照各县经发改委定价的
实际天然气销售单价进行效益测算。
经测算,本项目 12,127 个乡村预计年均销售收入合计为 103,363 万元,具体
测算明细如下:
乡村 现状人口 居民户数 生活用气量 采暖用气量 未预见量 年均销售收入
序号
所属县 (万人) (万户) (万方/年) (万方/年) (万方/年)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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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 现状人口 居民户数 生活用气量 采暖用气量 未预见量 年均销售收入
序号
所属县 (万人) (万户) (万方/年) (万方/年) (万方/年) (万元)
合计 293.37 91.47 20,344.96 29,912.08 2,645.11 103,363
年均利润总额=年均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
(1)总成本费用
总成本费用包括气价、动力费、生产工人工资及福利费、安全生产费、折旧
费、修理费、利息支出、其他费用等:
天然气含税购入单价按豫南燃气当地各分公司实际采购单价计算;
吨(含税)计算;
用的 50%计取;
总成本费用主要由天然气采购成本、工资及福利费及管网折旧费构成。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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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采购成本=采购数量采购单价,各区域采购数量由用气规模决定,采购单价
根据各区域实际采购情况测算;工资及福利费与项目人员投入相关;管网折旧费
因项目投资金额不同存在差异。具体测算过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乡村
序号 天然气采购成本 工资及福利费 折旧费 其他 总成本费用
所属县
合计 90,503 2,484 2,169 4,540 99,695
(2)税金及附加按国家规定计取。
经测算,本项目年均利润总额合计为 3,530 万元,测算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乡村
序号 年均销售收入 总成本费用 税金及附加 年均利润总额
所属县
合计 103,363 99,695 136 3,530
税后内部收益率为使得项目期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净现值为 0 的折现率。
现金流入=销售收入+运营期末回收固定资产余值+运营期末回收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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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出=建设期建设投资+流动资金支出+经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维
持运营投资+原有固定资产投资+所得税
税后净现金流量=现金流入-现金流出
具体测算过程明细如下:
乡村 税后内部
序号 现金流入情况 现金流出情况
所属县 收益率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 2,829 万元;
运营期前 19 年,每年流入现金 9,836
运营期首年因流动资金投入合计
流出 9,431 万元;运营期后 19 年每
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 10,347 万元
年流出 9,213 万元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 2,924 万元;
运营期前 19 年,每年流入现金 16,738
运营期首年因流动资金投入合计
流出 16,603 万元;运营期后 19 年
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 17,586 万元
每年流出 16,057 万元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 2,873 万元;
运营期前 19 年,每年流入现金 12,762
运营期首年因流动资金投入合计
流出 12,469 万元;运营期后 19 年
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 14,992 万元
每年流出 12,148 万元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 2,097 万元;
运营期前 19 年,每年流入现金 5,310
运营期首年因流动资金投入合计
流出 4,975 万元;运营期后 19 年每
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 5,659.7 万元
年流出 4,842 万元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 2,994 万元;
运营期前 19 年,每年流入现金 10,546
运营期首年因流动资金投入合计
流出 10,151 万元;运营期后 19 年
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 11,123 万元
每年流出 9,884 万元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 3,395 万元;
运营期前 19 年,每年流入现金 17,556
运营期首年因流动资金投入合计
流出 17,233 万元;运营期后 19 年
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 18,351 万元
每年流出 16,789 万元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 2,957 万元;
运营期前 19 年,每年流入现金 13,422
运营期首年因流动资金投入合计
流出 13,072 万元;运营期后 19 年
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 14,055 万元
每年流出 12,745 万元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 2,819 万元;
运营期前 19 年,每年流入现金 17,193
运营期首年因流动资金投入合计
流出 16,969 万元;运营期后 19 年
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 17,903 万元
每年流出 16,550 万元
经测算,各区域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位于 8%-9%区间,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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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投资回收期为使得累计税后净现金流量恰好为 0 的期间。经测算,各区
域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均位于 11 年至 12 年区间,具备合理性。
(二)关键指标及依据
本募投项目测算经济效益年均销售收入、年均利润总额、内部收益率、投资
回收期的测算过程中,人口、天然气购销单价、居民用户耗热定额和居民用户采
暖耗热指标等指标为影响项目效益的关键指标,直接影响了本项目的用气量、收
入和成本。上述关键指标的取值及依据分析如下:
序号 乡村所属县 现状人口(万人) 居民户数(万户)
合计 293.37 91.47
本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使用的人口数据为 2021 年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时的现
状人口,可研报告中详细统计了驻马店市 8 县合计 12,127 个自然村每个自然村
的户数和常住人口,合计人口为 293.37 万人。
在前述乡村人口统计基础上,本次募投可研机构充分考虑了农村人口空心化
情况,农村空心化已包含了城镇化推进、人口迁出等因素。鉴于统计资料的有限
性,未能公开渠道查询到驻马店市农村人口空心化率。可研机构基于谨慎性考虑,
空心化率平均取值 20%,本项目 8 个子项目平均按统计乡村现状人口的 80%预
计有效人口用气量,测算项目年销售收入。
为了进一步验证本项目乡村人口取值的谨慎性,保荐人查询了河南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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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截至 2021 年底,本项目 8 县非城镇常住人口数量为 327.99 万人,高于本
项目统计的乡村常住人口 293.37 万人。
综上,在“双碳”政策环境下,天然气市场发展空间广阔,预计未来驻马店
各县天然气消费量将进一步增长。本募投项目在进行效益测算时,使用了 2021
年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时当地乡村实际常住人口,并充分考虑了空心化状况进行了
用气量折算,测算人口数量低于河南省统计局统计的当年非城镇常住人口数量。
因此,本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使用的人口指标是合理谨慎的,依据合理。
(1)销售单价
居民用气关系民生,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由当地发改委核定,且调整频率较
低。因无法预知本项目运营期内当地发改委对居民天然气单价的调整情况,本项
目效益测算中天然气销售单价按照目前各县由当地发改委核定的实际价格进行
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方
区域 第一阶梯价格(含税)
西平县 2.67
上蔡县、平舆县、正阳县、确山县、泌阳县、
新蔡县、汝南县
注:第一阶梯为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 50m³及以下部分执行基准价格,本项目测算每年
每户平均用气量未超过第一阶梯用气量上限。
(2)采购单价
成本费用测算中天然气含税购入单价按运营单位豫南燃气当地各分公司实
际采购单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方
区域 采购单价(含税)
西平县 2.31
上蔡县 2.42
平舆县 2.40
正阳县 2.41
确山县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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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采购单价(含税)
泌阳县 2.42
新蔡县 2.41
汝南县 2.46
因此,本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使用的天然气购销单价取值符合实际情况,依据
合理。
(1)居民用户耗热定额
居民用户耗热定额的取值参考各县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耗热指标平均值,确
定为 2,344MJ/人·年,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2)居民用户采暖耗热指标
考虑到村村通工程居民离集中供热热源厂较远,未来村民生活质量的要求不
断提高,将会出现家庭采暖用燃气壁挂炉的使用,根据《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
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驻马店为夏热冬冷地区,壁挂炉采暖的方式负荷调
节灵活,推算采用实际乡村居民冬季连续使用壁挂炉采暖的天数 60 天,采暖日
每日平均连续满负荷运行 10 小时,壁挂炉效率取 0.85,按《城镇供热管网设计
规范》CJJ34,单位建筑面积耗热指标取 58W/m2,户均建筑面积取 150m2,天然
气低热值取 33.8MJ/m3,得出居民分户采暖户均耗热指标为 654m3/户·年。
因此,本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使用的居民用户耗热定额、居民用户采暖耗热指
标取值符合实际情况,依据合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主要采取了以下核查措施:
(1)查阅村村通工程项目可研报告及效益测算表,了解效益测算过程的合
理性及相关指标取值的依据;
(2)查询河南省统计局网站、wind 数据库,验证村村通工程项目统计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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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数据的谨慎性;复核村村通工程项目涉及的 8 县天然气购销单价与运营单位
豫南燃气实际数据的匹配情况;公开检索,核查可研报告中居民用户耗热定额、
居民用户采暖耗热指标取值的合理性;
(3)通过公开检索及调研方式,了解河南省其他地市乡村燃气工程开展情
况及运营相关指标;公开检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投资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及
取得的效益情况;核查本次村村通工程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
期是否符合燃气工程项目行业水平。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
“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项目经济效益测算过程合理,测算过程中
使用到的人口、天然气购销单价、居民用户耗热定额和居民用户采暖耗热指标等
关键指标取值符合实际情况,依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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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请发行人全面梳理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充分
性,并在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请保荐人发表
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全面梳理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充分性,并在
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发行人全面梳理了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根据公司现状、本次募投项目具
体状况、《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0 号——上市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对风险提示内容进行了进一步
修订,确保风险提示内容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充分性,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的风险”删除了“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为河南省城市
燃气公司及公共事业单位,信誉良好,与蓝天燃气保持了多年的稳固合作关系,
资产负债表日后已陆续回款”的描述,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675.82 万元、8,630.18 万元和
方面系天然气价上行导致应收燃气款超过预收燃气款;另一方面系受新冠疫情影
响,部分客户未能及时支付燃气款。公司存在因全球天然气价高位运行及新冠疫
情不利影响导致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未来增加的风险,由此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
现金流及增加了坏账发生的可能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具体状况,增
加了“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项目具体因素不达预期带来的风险,同时
将该风险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章节进行了补充披露,修订后的内容如
下: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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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次高压外环及乡
村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三个城市燃气业务相关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充分论证和系统规划,主要为了满足驻马店周边乡镇下属
乡村、长垣市和新郑市中心及周边乡镇使用天然气的需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如果政策、市场环境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
施。
“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以前次募投项目建设工程为基础,覆盖
驻马店市 8 县周边合计 12,127 个乡村,建设的是村域天然气管网。该募投项目
在测算预期经济效益时涉及当地乡村人口、天然气购销单价等关键指标,项目
建设及当地乡村用户安装燃气设备目前不存在补贴。在项目后期经营中,如果
出现当地乡村空心化程度加大、用户燃气安装意愿不强、安装后天然气使用量
少等情形,会导致燃气安装入户率和天然气消费量不高等情形。
上述不利情形会影响本次募投项目预期收益的实现,从而公司存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国家天然气行业政策和行业规划变化的风险”删除了“在目前行业管理体
制下,公司已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业务经营模式,并建立了一定的竞争优势”的
描述,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目前,天然气行业主要由国家发改委及各省发改委进行管理,建设、环境
保护、国土资源、安全监察、水土保持等实行专项管理。其中,国家发改委负责
制定中长期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行业政策和法规,并审批相应规模的管道
建设工程。省发改委在相应权限之内,核准省内相应规模的项目。各级住建部门
在相应权限范围内管理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
若国家关于天然气行业的政策出现较大的改变,调整能源利用政策,打破原
有的资源分配格局,调整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都将可能影响公司现有的竞争优
势,从而影响公司的生产与经营,并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效益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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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份质押风险”删除了“实际控制人李新华持有的
公司股份自 2014 年起一直处于质押状态,控股股东蓝天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本付息,资信状况良好,股份质押以来未发生借款到期不能偿还情形”的描述,
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因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向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工商银
行、中信银行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新
华与借款银行签署了《质押合同》,将持有的蓝天燃气股份进行质押担保,作为
借款担保措施之一。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实际控
制人李新华合计累计质押上市公司股票 21,324.80 万股,占所持股份比例为
触发质权实现条件的情形,借款银行作为质权人有权通过变卖上市公司股份方式
实现质权。”
“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删除了“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的描述,修订后
的内容如下:
“经中证鹏元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
营环境的变化、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
果发生任何影响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或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的事项,导致评级
机构调低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或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
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主要采取了以下核查措施:
梳理募集说明书关于风险提示的描述,与发行人进行沟通,复核修订后的风
险提示披露内容,核查风险提示是否具备规范性、针对性和充分性,是否符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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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情况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0 号——上市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
发行人全面梳理了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风险提示
内容具备规范性、针对性和充分性,符合公司现状、本次募投项目具体状况、
《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0 号——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中补充披露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
章页)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
复报告的全部内容,确认落实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长:
李国喜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王辉政 刘海燕
法定代表人:
霍 达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
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
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报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霍 达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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