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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工作,促进社区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四川省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日前正式下发。
《暂行办法》明确,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的服务类型分为生活服务类、社区事务类、文体活动类、公益慈善类。生活服务类包含开展社区养老、医疗保健、托幼、未成年人保护、文化教育、家政维修等便民利民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社区事务类包含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治安巡逻、安全管理、心理健康、社区矫正、物业协商、婚丧事务、纠纷调处、农村生产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文体活动类包含开展书画、球类、棋牌、秧歌、舞蹈、表演、健身、武术、戏曲、乐器等文体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包含自愿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灾、助医、助学、环保等公益慈善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
《暂行办法》还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备案管理等进行了规定。(记者 杨升涛)
来源: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