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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说,所有参与违法犯罪嫌疑人到案后需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对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或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根据通告,通海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通告也说,有关当局鼓励和保护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动员、规劝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司法机关将对举报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警方通报,通海县纳古镇上星期六(5月27日)发生一起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目前已依法立案侦查,并敦促涉案者下星期二(6月6日)前自首,以争取从轻发落。
通海县人民法院、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和通海县公安局星期天(28日)在通海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联合通告,敦促实施妨害社会秩序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6日之前,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此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