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要尽可能抽时间高质量陪伴孩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丰富他们的日常生活和活动
减少他们对媒介的依赖
近期,一则7岁女孩把4岁男童扔进井里的视频,令全网震惊。视频中,两人在村中水井旁玩耍时,女孩把男孩抱起,这时旁边的路上驶过一辆白色汽车,男孩挣脱了女孩,或者女孩放开了男孩。之后,两人离开水井没几米远,又折回井边,女孩再次把男孩高高抱起,并快速将男孩投入井中。此时男孩的身体虽然已经掉入井中,但求生的本能让他双手紧紧地扒住狭窄井口的边缘,并哭喊呼救。随后,女孩掰开小男孩抠着井沿的两只小手,让他掉入井中,自己转身离开了。
幸好此次事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其所透露出来的信息不容小觑。有报道称女孩子可能是模仿影视剧画面做出的极端行为。影视剧节目真的导致儿童的攻击性行为吗?家庭是否对此有责任?我们应如何有效预防和矫正儿童的攻击性行为?
媒体暴力是主因?
儿童的攻击性行为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言语攻击,即指通过取笑、讽刺、诽谤、谩骂、背后说别人坏话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格欺侮,或者是恶意造谣中伤他人,破坏别人之间的关系;二是身体攻击,即用身体的某些部位或者是采取可能造成伤害的工具攻击他人身体;三是损害他人财物,比如用暴力抢走他人的东西。
媒体暴力一般被认为是包括电影、电视、电子游戏、报刊等在内的媒体承载或刊登暴力内容(言语暴力、行为暴力、色情暴力等),并对人们生活造成某种不良影响的暴力现象。电视媒体暴力是最常见的媒体暴力类型之一,具有刺激性、易模仿性、易受注意性、毒害性深等特征。充满暴力的电视节目会增加电视观众在现实中的攻击性倾向,这是很多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研究达成的基本共识。
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儿童是接受暴力节目最多的群体。低幼儿童更易受暴力电视节目的影响,因为他们模仿、学习能力强,观看暴力电视节目就能学得到一些攻击性行为,对儿童的社会性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作用。著名心理学家班杜拉通过实验研究证实,儿童不仅能从观察真人的行为中学习,而且能从观看电视图像中学习。儿童在观看电视时能习得攻击性行为,并在同其他儿童玩耍中做出攻击性的反应。
研究者指出:暴力节目对青少年的影响包括短期效果和长期效果。短期效果主要为儿童青少年可以从电视暴力中模仿暴力行为。儿童的心智尚未发育完全,缺乏是非对错分辨能力,在收看暴力电视节目时,会觉得电视中的情境很令他们向往,受节目所宣扬的“英雄主义”假象的迷惑,甚至会去模仿电视中的不当行为。儿童正处于一个接受新事物的阶段,面对暴力镜头带给他们的刺激,却没有能力抵抗它所潜藏的危害,当他们不断地看到这些镜头时,暴力元素就会在他们的头脑里形成很深的印象,从而在现实生活中会模仿镜头中的暴力行为,脾气也会变得暴躁,叛逆性增强。受电视暴力节目的影响,使儿童想用荧屏画面中所出现的某些动作或言语来解决自己在人际交往中所遇到的问题,即用攻击性的行为方式解决人际冲突。假如学习暴力得到报偿,当遇到类似情境时,较易倾向于使用暴力。一项从1983年起对707个家庭中1到10岁儿童进行为期19年的追踪研究表明,儿童看暴力电视剧的时间与其后在青春期和成年早期出现攻击性行为之间存在密切关系。
值得关注的是,幼儿初次接触电视等电子媒介的时间正逐渐低龄化。研究表明,屏幕暴露超过1小时将大幅提升幼儿攻击性行为、情绪问题以及同伴交往发展问题的发生概率,并且年龄越小,屏幕暴露与问题行为的关系越紧密。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疫情背景下,幼儿每天接触屏幕的时间平均增加了近4小时,这大大提高了幼儿内化和外化问题行为的发生风险,需要引起关注和重视。
此外,研究还发现,观看媒体暴力会导致个体血压升高、心跳加快等生理指标的变化,形象生动的视觉冲击和扣人心弦的声音刺激所导致的这种生理上的唤起更容易将攻击动机转化为行为,促使暴力行为的出现概率增加。儿童早期的攻击性行为具有一定预警作用,家长和社会必须要引起足够重视。
家庭是否有责任?
家庭是孩子最早接触的生活环境,也是他们成长的摇篮。现代社会的家长越来越意识到家庭对于孩子成长的重要性,都愿意把自己的时间、注意力放在孩子的身上,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赢在起跑线上,但很多时候却又发现,孩子的发展方向与家长们所期望的相反。殊不知,原因还是出在家长身上。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环境氛围对幼儿的行为培养有很大影响。作为儿童成长过程中最主要、也是影响时间最长的人,父母的言行举止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子女,父母无意识的言行会成为子女模仿的榜样,促成行为方式在家庭内的代际“遗传”。如家庭关系不和,父母经常当着孩子的面说脏话、打架,孩子长时间待在一个不愉快、吵闹的环境中,势必会习得脏话及打人的行为方式,造就子女不良的行为特征和人格类型。
同时,父母的教养方式对于未成年子女的价值观和行为也有重要的影响。父母采取武断、拒绝的教养方式,或过度保护和溺爱,都不利于儿童自尊心的培养,容易导致子女更倾向于成为“熊孩子”。研究发现,父母在生活中采取严厉和拒绝否认的方式来教育子女,特别是经常用打孩子的方法管教孩子,“以暴制暴”,教养出来的子女更容易产生攻击性倾向和行为。
那些放任孩子不管的家庭,也更可能滋生孩子的攻击性行为倾向。例如,孩子对动画片、手机有很大的兴趣。家长无暇照看时,手机及动画片成为了陪伴孩子的工具,只要孩子不打扰大人干活或者工作,家长对孩子看的内容则不会有太多的干涉和必要的控制。电视由儿童控制的家庭,儿童想看什么类型的节目就看什么,想看多久看多久,往往更容易产生攻击性行为。而那些每次做了错事的“熊孩子”,父母却常以“他还只是个孩子呢,你和他计较什么”不了了之、放任不管,殊不知这种无规则、无界限的纵容才导致孩子犯错,这些还小还不懂事的孩子,有的甚至让别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对恶的纵容只会滋生出更多的恶。孩子恶习一旦养成,学校不知要花多少时间和精力来对他进行再教育,这对孩子、家庭和学校都是巨大的损失。
而从法律上看,扔井事件中小女孩客观上实施了可能足以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据当地警方通报的信息,井水深2米),但因为年龄尚小,依照《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她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是无法逃脱的。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7岁的小女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何预防和干预?
做好以身示范,发挥榜样作用。儿童的攻击性行为倾向不是与生俱来,是通过后天教育与环境的影响而造成的。一个人和他的原生家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联系可能会影响一生。教育孩子,最重要的是树立好榜样,积极去影响孩子,家长正确的行为举止比起在孩子面前简单的说教更有益。要让孩子从小在对父母生活的有意或无意的观察中,在与父母的交往中自发、自主地学习父母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父母做到在孩子面前不说脏话、不吵嘴,交流时不大声、接触时不带有攻击性行为的打闹。
做好“屏幕”监护,控制消极影响。在生活中,很多家长把电子产品当成“哄娃利器”,孩子一哭闹就给看电视或手机上的动画、游戏,久而久之孩子对媒介的依赖性也逐渐增强。大众传媒是一把双刃剑。父母要加强监管,帮助孩子选择对他们有益、适合他们观看的节目。儿童在观看时,家长应恰当地解释和评价节目中的人物形象,减轻电视暴力的影响,也避免孩子可能受到电视中暴力、性、攻击和其他不适宜镜头的不良影响,家长却毫无察觉。为防止孩子过长时间使用电子产品,家长要以身示范,要求孩子做到的事情父母也要做到,不让孩子“有样学样”;同时,家长要和孩子共同约定每天玩电子产品的时间与时长,一旦确定规则就要坚持把控,让孩子知道有规矩就要遵守,从而控制孩子的屏幕时间和自控能力。
做好亲子陪伴,及时预防干预。影响孩子形成攻击性行为的原因有很多,我们要发现原因,杜绝和避免,帮助孩子健康的成长。“放养”式教育不过是部分家长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陪着孩子成长的借口,是对孩子教育缺失的美化。家长要尽可能抽时间高质量陪伴孩子,丰富他们的日常生活和活动,减少他们对媒介的依赖。当发现孩子有语言暴力或行为暴力倾向的苗头时,一定要及时制止和及早干预。正因为他/她只是一个孩子,不会分辨对错,作为家长更应该去教他、告诉他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对的。当孩子出现打人、骂人的现象时,当孩子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或者犯错时,家长要温柔而坚定地制止,温柔是为了让孩子知道,父母的爱依然在这里,但他的行为是错误的、不礼貌的,他的不合理要求是不可能被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