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0       证券简称:科创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7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4 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3.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 4.69 元/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

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0-028)。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0-030)。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

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注销

首次授予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

合相关规定。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对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共计 7.7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90 元/股。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2,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69 元/股;同意对 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319,650 股进

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56 元/股。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鉴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 4 名激励

对象因 2022 考核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合格)”,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按照个人层面年度绩效考核系数计

算后,上述 4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 3.6 万股限制性

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回购

价格为 4.69 元/股。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人民币 16.884 万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

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

造价值。

   四、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增减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45,263,220   18.82%     -36,000    45,227,220    18.81%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930,000     0.39%     -36,000      894,000     0.3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数      195,194,627   81.18%               195,194,627    81.19%

三、股份总数          240,457,847   100.00%    -36,000   240,421,847   100.00%

  注:本次回购注销前的公司股本结构数据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数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同意公司对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6 万股进行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69 元/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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