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消息,格兰仕集团全资子公司广东创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扬投资)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实名举报云赛智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扬子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投资)涉嫌低价转让上市公司资产,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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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赛智联是一家以云计算与大数据、行业解决方案及智能化产品为核心业务的专业化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而格兰仕集团作为家电行业的巨头,两者之间的纷争不仅涉及企业之间的竞争,也牵动着市场的发展态势。

事件背景

据创扬投资实名举报称,上海松下微波炉有限公司有意向外界转让其40%股权,虽然格兰仕报名参与竞拍,最终却被告知其受让资格不予确认。创扬投资杨前春认为,联交所披露的受让方资格条件中并未提到有同业竞争限制的条件,因此交易条件是临时变卦。因此,他认为,创扬投资还向相关国资部门、纪检部门进行实名举报,这一情况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并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云赛智联:符合流程及相关规定

对于创扬投资的举报,云赛智联在6月15日晚发布公告。公告称,创扬投资的举报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云赛智联坚称其在转让上市公司资产的过程中并未存在低价转让行为,也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于合资参股方的同业竞争限制要求,在松下微波炉于1994年8月成立时的《合资合同》中已有约定,此次《合资合同》修改,并非新增对于受让方股东的同业竞争限制条件。同时,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转让行为批准单位上海仪电也有权决定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受让条件。

创扬投资:转让方在挂牌前刻意修改

杨前春强调,关于同业竞争的限制条件,是“转让方(即扬子江投资)和外资股东在2023年3月挂牌前刻意修改。”其表示,修改前的同业竞争限制性条款具有一定灵活空间,只要不给合资公司的制造和销售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就行。而修改后的条款,是不保留任何灵活空间的,属刚性要求。“我们认为,这个是在刻意排除原股东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

转让既然是基于转让方在联交所披露的公开信息,提交受让申请的,如果转让方是基于未公开披露信息而否定我司资格,请扬子江主动撤回挂牌,否则不符合公开原则。既然选择了联交所进行股权交易,就应该依法依规依程序,遵守市场规则,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

创扬投资及明庆格物是在5月9日向联交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随后联交所要求扬子江投资最晚于5月19日前对创扬投资的受让资格进行反馈。最终,扬子江投资迟至5月25日才回复联交所,创扬投资于5月29日才收到联交所关于受让资格不予认可的通知书。

根据6月16日下午创扬投资的媒体交流会上杨前春认为,按照联交所交易规则,如果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那么最终的转让价格将会是挂牌价;如果有超过两家意向方,那么最终转让价格肯定会高于评估价。

创扬投资认为,这个(挂牌)价格相对比较便宜,所以才有意向去参与竞标。但没有想到最终没有获得竞标资格。

松下电器表示,此次公开挂牌交易的整个过程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证券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流程,不存在涉嫌低价转让松下微波炉资产的情况。

云赛智联在公告中也强调,本次交易从项目立项、价值评估到公开挂牌的全过程都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证券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流程,不存在低价转让上市公司资产、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

(文章来源:正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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