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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ESO组合引发山寨争议。EXO、鹿晗、黄子韬、雷等中国明星作为韩国流行演唱团体曾经加入,对中国大众尤其是年轻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ESO集团模仿EXO。这个组合的名字也是模仿鹿晗、鄂博、LAY、林俊杰等流量明星,以鹿晗、鄂博、张艺曦、林俊觉命名。这种模仿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标志混淆,或者说是模仿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营者有违法乱纪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非法经营额超过5万元的,可处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本文关于ESO组合的模仿行为被指涉嫌侵权的相关信息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