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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居民沈先生咨询:

我父亲之前买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途断缴,近几年又购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我想问一下此前交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的钱可否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

大竹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回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贯彻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8号)第二条之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又不愿继续缴费至15年的,可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待遇领取条件时,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第五条之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单位或个人缴费中划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部分不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因此,参保人可以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只能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储存额。

来源:达州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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