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方式】

1、职称入户

2、技能入户


【资料图】

3、积分入户

4、投靠入户

【入户条件】

1、职称入户

类别年龄在广州参保年限
具有高级职称50周岁以下有参保记录(1个月)
具有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有参保记录(1个月)

2、技能入户

必备条件职业资格年龄社保

1、技术技能类人才须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过渡期政策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40周岁以下连续6个月
具有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连续6个月
具有技师40周岁以下连续6个月
具有高级工35周岁以下连续6个月
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40周岁以下连续6个月

3、积分入户(如有最新政策公布,以最新政策为准)

申请入户广州市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

(2)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居住证办理指南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社保年限计算方法:

1、社会保险计算在广州地区缴纳年限,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2、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3、以往参加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4)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

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5)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4、投靠入户

(1)投靠父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户籍迁入广州市:

1、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其母(父)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

2、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广州市,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广州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广州市户籍。

(2)投靠配偶

配偶有广州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入广州市:

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夫妻同时符合男方满60周岁、女方55周岁登记结婚的;

3、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3)投靠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户籍迁入广州市:

1、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广州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

2、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均具有广州市户籍。但是,子女属于现役军人且已注销户籍,或者子女在国(境)外定居且无国内户籍的,不计入所有子女均具有广州市户籍的要求。

3、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的离休干部。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广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广州市户籍。

【入户指南

1、职称入户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可以入户>>职称入户指南

2、技能入户

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者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可以入户>>技能入户指南

3、积分入户

符合积分入户条件可以申请积分入户>>积分入户指南

4、投靠入户

符合直系亲属投靠条件的可以投靠入户>>投靠配偶 | 投靠父母 | 投靠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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