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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和睦家医院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和睦家医院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3〕58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和睦家医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5480297XH
工商注册号110000450145101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吴**(WU CARL)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
违法事实经调查,企业官网广告内宣传“神级大咖”的著名消化道疾病专家,在国内、国际学术领域均有建树,荣获多种表彰和奖励。在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中,“大神”一词指代精通行业业务拥有超强能力的人。由此转化为“神级大咖”来使用。“神级大咖”不构成广告法的虚假宣传;“北京和睦家医院”微信小程序内微店商城,医美服务内“黑金超光子DPL”项目销售量为7份。服务发生交易数量少,当事人及时下架医美服务。该项目宣传"无痛、无需恢复期"来自人民军医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等多家期刊杂志刊登临床试验结果,举报中"无痛、无需恢复期"的宣传语不构成安全性断言或保证;在“无痛、无需恢复期”截图中出现“无痛、无创的非手术的治疗,医生经验丰富,使用进口仪器。”宣传语,涉嫌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
处罚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13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9-13
处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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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15 08:28:24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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