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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6月2日讯(记者 陈淋 摄影报道)《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制定通过,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6月2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解读。

《条例》共111条,针对性、科学性、操作性较强,将有效提升四川省食品安全依法治理水平。“本次立法具有推进力度大、征求意见广、特色亮点多等特点,体现了鲜明的四川特色。”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徐建群表示。

她具体介绍到,《条例》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食品安全,强化了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条例》进一步规范对食用农产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监管,强化粮食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针对现实中易发、多发的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规范冷链食品的管理,强化对散装食品、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监管,规范过期食品、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同时,进一步规范对坝坝宴等群体性聚餐的监管,防止误饮醇基燃料等安全风险,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条例》明确建立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公共服务溯源平台。规范了线下食品宣传推介活动,细化了食品销售凭证内容要求,健全了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机制,完善了对预制菜、特殊医学用途膳食食品等的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及小食堂监管机制。强化对食品配送、自动售货等新业态进行规范,填补了制度上的空白。

《条例》将入网服务的经营者纳入监管,规范了直播带货行为,细化了外卖送餐管理。

《条例》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监督信息集中统一发布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基层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

《条例》推进登记、备案多证合一,对食品小作坊实行分类许可、小经营店实行备案管理。放宽入网经营限制。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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