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面对当前即将迎来的储粮高峰,磷化铝熏蒸剂的销量和使用量增加,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西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渠中队按照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规范使用磷化铝熏蒸剂的通知》驻农执法[2023]11号文件要求,积极安排部署,对辖区的农药经营门店开展磷化铝熏蒸剂安全使用宣传与检查。

重渠中队通过广泛宣传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和磷化铝熏蒸剂在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危险性,引起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和使用者对安全使用的高度重视。同时,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辖区已经取得禁限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门店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并发放“磷化铝熏蒸剂安全使用明白纸”,要求经营者在用户购买使用磷化铝熏蒸剂时,将“明白纸”一并交付并耐心讲解,直至用户搞清楚、弄明白,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下一步,重渠中队将常态化做好限制使用农药经营执法检查,全面落实农药安全管理措施,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经营农药的行为立即严肃查处,全力维护好农药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及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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