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的余杭区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启用,其中涉及人才购租房补贴的相关业务办理,统一设置在中心一楼C区人才服务专区。

办理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等事项的详情如下:

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一、申请对象

对余杭区用人单位中经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或备案的A—D类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A类人才最高给予800万元,B、C、D类人才分别给予200万、150万、100万元。

二、申请条件

①余杭区用人单位工作3年(含)以上或与余杭区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杭州市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②持有余杭区常住居民户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 )或经我市分类认定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户籍人才。

③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余杭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三、申请方式

(一)线上填报:申请人通过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https://rc.hzrs.hangzhou.gov.cn/),申请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市级认定。只有填写了人才认定表后,才能提交购房补贴申请。点击“购房补贴申请”按钮,跳转到购房补贴申报表填写页面,点击“申请”按钮,填写需要申请购房补贴的人员的相关信息并保存提交。申请通过各部门流转审核。

(二)线下提交:线上申请完成后,线下提交高层次人才市级认定购房补贴纸质申请材料,具体相关材料为:

1、《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原件、《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原件。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复印件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外籍人士提供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复印件。

4、未成年子女与申请人关系证明。

5、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6、部队住房情况证明。

7、在杭工作情况证明。

8、《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原件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9、人才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现有住房的购房合同。

所提供的材料每页都需要单位盖章。

四、补贴发放

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资格已审批通过的人才在杭州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后(购买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携带以上材料到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人才窗口办理购房补贴申领手续。

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

一、申请对象

对余杭区用人单位中经杭州市、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或备案的B—D类人才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E类人才给予每人每月2500元,补贴期限最长5年。对余杭区用人单位中经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或备案F类人才可享受租赁补贴,租赁补贴标准为2500元/月,补贴期限5年。

二、申请条件

①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我区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企业完税证明。

②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余杭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

三、申请方式

线上申报。申请人将所需材料提交至企业,企业使用法人账号登录“亲清余杭”系统进行申报。

登录系统: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yuhangplatform

点击“惠企政策”在页面右上方搜索框填入“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进入该政策的申报详情页面。租赁信息界面的必填项都需如实填写,租赁地址目前只能选择余杭区范围内的地址,承诺函下载后填写即可上传。核对好信息后可点击“提交申报”完成申报信息的提交。

四、补贴发放

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至人才个人账户。同时因在线审核社保需要,发放租赁补贴为每个季度的下个月15日左右进行发放(例如:三季度的租赁补贴在10月15日左右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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